根据要求,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2026年3月30日—4月3日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计算,共计7个工作日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我委反映或直接到我委反映。
受理单位: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?? 电话:023-54233110
地址: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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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度3月30日—4月3日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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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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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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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度3月30日—4月3日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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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|
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|
身份信息代码 |
主要违法事实 |
处罚依据 |
处罚内容 |
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|
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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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忠农(植检)罚〔2026〕1号 |
李为 |
50023**********09X |
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 |
《植物检疫条例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(三)项、《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》(农业部分)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(四)项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|
罚款200元 |
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缴纳罚(没)款。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。 |
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4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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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忠农(农药)罚〔2026〕1号 |
南宁市江南区胖丰富果源农资店 |
92450**********1-1 |
采购、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假农药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九条、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(二)项 |
罚款30000元 |
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缴纳罚(没)款。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。 |
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4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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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忠农(渔业)罚〔2026〕1号 |
董强 |
65900**********299 |
违反禁渔区、禁渔期的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九条第(一)项 |
1.没收渔获物长吻鮠1条(已进行无害化处理); |
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缴纳罚(没)款。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。 |
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4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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