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行车秩序,预防和减少货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,化解货车肇事肇祸风险。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严格落实货运车辆管控措施,依法查处“三超一疲劳”等交通违法行为,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通行环境。现曝光一批货运车辆违法案例,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,做到安全出行!
案例一:
车辆号:渝FN59xx
违法驾驶人:彭某洪
违法时间:8月2日9时25分
违法地点:G350??212公里500米处
违法行为: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
处罚结果:罚款200元,驾驶证扣3分
?
案例二:
车辆号:渝DW12xx
违法驾驶人:谭某琼
违法时间:8月4日7时28分
违法地点:S511??26公里300米处
违法行为: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%的
处罚结果:罚款200元,驾驶证扣1分
?
案例三:
车辆号:渝BZ61xx
违法驾驶人:蒋某贵
违法时间:8月10日10时33分
违法地点:S204??95公里200米处
违法行为: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%的
处罚结果:罚款200元,驾驶证扣1分
?
案例四:
车辆号:渝DP02xx
违法驾驶人:吴某林
违法时间:8月10日9时09分
违法地点:S204??99公里50米处
违法行为: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(道路限速值未达60公里/小时,不含公路)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%以上未达20%的
处罚结果:罚款50元,驾驶证扣1分
?
案例五:
车辆号:渝DU33xx
违法驾驶人:郭某峰
违法时间:8月10日9时37分
违法地点:S204??99公里50米处
违法行为: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(道路限速值未达60公里/小时,不含公路)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%以上未达20%的
处罚结果:罚款50元,驾驶证扣1分